根据《温州大学“瓯江特聘教授”岗位聘任管理办法》(温大行政发〔2020〕28号)文件精神,开展“瓯江特聘教授”聘期期满考核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考核对象
2025年6月31日前聘期期满的“瓯江特聘教授”。
二、考核标准和内容
“瓯江特聘教授”须完成学校A1岗的工作任务。岗位任务要求按照《温州大学2019年教学科研、实验技术等岗位聘任办法》(温大行政〔2019〕174号)执行。
三、考核程序
1.个人填报。“瓯江特聘教授”考核对象填写《温州大学“瓯江特聘教授”聘期期满考核表》,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,报给学院办公室。
2.学院审核。学院审核后,按要求签字、盖章,并于2025年9月19日前将《温州大学“瓯江特聘教授”聘期期满考核业绩汇总表》《温州大学“瓯江特聘教授”聘期期满考核表》和业绩证明材料(一式1份)的纸质材料送交人事处教管科706A办公室,同时将上述考核材料的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(按“***学院瓯江特聘期满考核”命名,每位考核对象的材料文件夹以姓名命名)打包发至邮箱:rscjsgz@ttjinm.com。
联系人:张鲜艳老师(86598072、663134)
王中对老师(86599672、661573)
附件:
1.温州大学“瓯江特聘教授”岗位聘任管理办法
2.温州大学2019年教学科研、实验技术等岗位聘任办法
3.温州大学“瓯江特聘教授”聘期期满考核表
4.温州大学“瓯江特聘教授”聘期期满考核业绩汇总表
温州大学人事处
2025年7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