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各部门、各教师: 
 
 
 为 
 贯彻落实《温州大学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》 
 ( 
 温大行政 
 〔201 
 4 
 〕 
 269 
 号) 
 的文件精神, 
 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推动教学模式创新,全面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资源建设, 
 培育高质量本科教学改革研究成果 
 , 
 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 
 
 
 一. 
 申报原则 
 
 
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我校专业建设、人才培养、课程体系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改革以及教学管理改革过程中的薄弱环节、关键要素及特色举措进行探索和研究,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,研究方案要体现创新性、可操作性、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。 
 
 
 二. 
 申报类别 
 
 
 本年度立项项目包括: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、 
 专题项目 
 (下设教学管理专项、名师引领专项、 
 实验室管理 
 专项、创业 
 教育 
 专项)三类,项目数量如下: 
 
 
 (一)  
 重点项目: 
 10 
 项 
 (含专题项目重点)。 
 
 
 (二)  
 一般项目: 
 55 
 项  
 。 
 
 
 (三)  
 专题项目 
 下设 
 : 
 
 
 1.教学管理 
 专项 
 : 
 10 
 项 
 (含重点 
 1-2项) 
 ;     
 
      
 2.名师引领 
 专项: 
 5项; 
 
 
 3. 
 实验室管理专项: 
 6-8 
 项 
 (含重点 
 1项) 
 ; 
 
 
 4.创业 
 教育专项: 
 6-8 
 项 
 (含重点 
 1-2项) 
 。 
 
 
 三.项目申报要求 
 
 
 (一) 
 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 
 
 
 申报资格: 
 重点项目 
 与一般项目 
 申请人应为我校具有中级(含)以上职称或硕士(含)以上学位的教师、教辅人员、教学管理人员。 
 
 
 立项范围: 
 
 
 重点项目 
 : 
 针对人才培养模式、专业调整机制、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、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、科研与教学互动、教师教学能力建设、学生自主学习模式、考试评价方法改革、教学质量评价体系、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等领域提出具有现实性、可操作性、实际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的思路建议。 
 
 
 一般项目 
 : 
 围绕课堂教学的研究与改进,针对现有的教学方法、手段和考核评价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;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、创新和实践应用能力等方面的探索与改革;小班化教学、线上线下混合、分层分类、翻转式课堂等形式的教学方式的探索与改革;参与式、启发式、探究式、讨论式课堂教学模式的创新、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改革与创新等。 
 
 
 (二)专题项目 
 
 
 1.教学管理专项 
 
 
 申报资格: 
 教学管理项目的申请人应为中级 
 (含) 
 以上职称或硕士 
 (含) 
 以上学位的教学管理人员、教学辅助人员。 
 
 
 立项范围: 
 全面选课制下的教学管理体系研究、学生学业指导体系研究、实践教学管理、教学档案管理建设、教学管理团队建设等。 
 
 
 2.名师引领 
 专项 
 
 
 申报资格: 
 申请人应为历年来获得校级(含)以上教学名师称号的在职教师。 
 
 
 立项范围: 
 秉承先进的教育理念,围绕现代教育改革的热点问题, 
 针对课堂教学、教材建设、课程建设、实践教学等教学实施环节进行的创新改革研究; 
 就如何解决我校目前教学创新改革过程中碰到的瓶颈问题,开展建设性的研究;能以点带面发挥名师引领作用,为创建良好校园教学文化而开展的其它研究。 
 
 
 3. 
 实验室管理专项 
 
 
          
 申报资格: 
 实验室管理项目的申请人应为中级(含)以上职称或硕士(含)以上学位的实验技术人员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相关人员。 
 
 
 立项范围:围绕实验室建设与管理、大型仪器开放共享、实验技术开发及应用、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等实验室建设相关内容开展研究和探索。 
 
 
 4.创业 
 教育专项 
 
 
 申报资格: 
 我校具有中级(含)以上职称或硕士(含)以上学位的教师、教辅人员、教学管理人员。 
 
 
 立项范围: 
 围绕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、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的内涵建设、创业教育教学模式方法改革、实践教学模式改革、创业师资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,着力破解我校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改革过程中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不提倡纯理论研究。 
 
 
 以上所有项目 
 项目 
 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,每个项目参与者不超过5人(含主持人);参研人员(包括项目主持人)不得参与两个以上立项项目; 
 尚未结题的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。 
 
 
     四. 
 项目评审与管理 
 
 
 (一) 
 项目评审 
 
 
      
 2015年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将采取“评审制”与“备案制”两种办法进行评审立项。 
 
 
 1. 
 重点项目采用评审制,由 
 学院组织申报,学校评审。 
 
 
 2. 
 一般项目实行 
 “分名额到 
 院 
 、 
 学校 
 审核备案制”, 
  学院根据学校确立的指标数(指标名额分配见附件 
 1 
 ),组织专家评审,经院内公示后报学校备案,教务处对 
 推荐项目基本情况审核后, 
 备案 
 发文同意立项。 
 
 
 3. 
 专题项目 
 采取评审制,由学院组织申报, 
 相关 
 部门(学院)负责项目评审 
 与管理。 
 
 
 (二)项目管理 
 
 
 教务处 
 负责 
 教学管理专项 
 的 
 评审与管理 
 ; 
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
 负责 
 名师引领专项 
 的 
 评审与管理 
 ; 
 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 
 负责实验室管理 
 专项 
 的 
 评审与管理 
 ; 
 创业学院 
 负责 
 创业 
 教育 
 专项 
 的 
 评审与管理 
 。 
 
 
 (三) 
 项目经费 
 
 
          
 根据项目研究与实践需要,给予经费资助。重点项目经费 
 20000/项、一般项目经费3000/项、专题项目中名师引领专项经费10000/项、教学管理专项、实验室管理专项、创业教育专项经费均为3000/项。 
 
 
 五.申报程序及材料提交 
 
 
 各学院(部门)根据本单位实际,按照申报要求,组织好本单位教师的申报、评审工作,并对申报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并签署明确意见。 
 
 
 (一)材料报送 
 
 
 
 经学院评审公示后的 
 一般项目 
 书 
 面材料统一装入厚牛皮纸袋于 
 11月20日前送交专业建设发展中心(行政楼403)。包括: 
 《温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》 
 ( 
 见 
 附件 
 2,一式一份 
 ) 
 ;相关佐证材料(一式一份);《 
 2015年温州大学教学改革 
 一般 
 项目学院汇总表 
 》 
 ( 
 见 
 附件 
 3,一式一份 
 ) 
 ,同时汇总表 
 电子版发送[email protected] 
 。 
  
 
 (二)材料上传 
 
 
 重点项目与专题项目 
 拟申报教师在 
 2015年 
 11 
 月 
 1 
 日8:00— 
 11 
 月 
 13 
 日15:00间 
 将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
 电子版 
 上传到温州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。 
 
 
 一般项目经学院评审公示后在 
 2015年 
 11 
 月 
 13 
 日8:00— 
 11 
 月 
 20 
 日15:00间 
 将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
 电子版 
 上传到温州大学教学项目管理平台。 
 
 
 所有教改项目电子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系统, 
 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。